怎么写好决定的特点-种类-写法

怎么写好决定的特点-种类-写法

根据《条例》规定,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、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、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。小编整理决定的特点-种类-写法,一起来。

 

决定是下行文,具有一定的法规性和约束力。决定的用途很广,只要是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进行安排部署,都可以使用这个文种。

 

决定的特点

 

1. 指挥性。决定属于指挥性,其强制性和约束力很大。对于决定的内容,相关单位与人员必须严格遵守,坚决执行。

 

2. 稳定性。决定的内容不能任意更改,它一般在较长时期内发挥作用;有些决定本身就是行政法规或规章。

 

决定的种类

 

1. 指挥性决定。这类决定主要是针对某一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所做出的安排。

 

2. 宣告性决定。这类决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、机构设置、人事安排、召开会议等。

 

决定的写法

 

一般包括标题、主送机关、正文、署名、日期等部分。

 

1. 标题。由发文机关加事由再加文种构成,或由事由加文种构成。

 

2. 主送机关。有些决定要写明受文单位的名称,有些决定的受文群体很大,可以不写主送机关。

 

3. 正文。一般先写明决定的依据、意义、目的、背景、原因等。这些信息并不一定都要写上,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。

 

然后要写决定的事项。这是正文的主体部分,要注意合理地安排结构。在实际运用中,有的采用篇段合一式,有的采用小标题式,有的采用序号式,有的采用条款式。措辞一定要完整、周密、准确,决不能模棱两可,影响执行,否则也有损发文机关的权威。

 

最后以希望或号召作结,有的决定可不写这部分内容,自然结束即可。

 

4. 署名。要写上发文单位的名称。如果标题处已经有了发文单位的名称,此处也可不写。

 

5. 日期。有两种写法,一种是写在文章最后,要写全年月日;还有一种是写在标题之下,用小括号括起来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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