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么写好细则怎么写

怎么写好细则怎么写

细则怎么写?细则,是对法令、章程、规定、制度、措施、办法、条例等制定的详细的规则的。它是一种辅助性规定和补充性说明,目的是使之更明确化,更具体化,更利于执行。细则是具有权威性的、细致性的一种规定性公文。

 

 

细则的特点

 

1.补充性。细则通常根据法令、条例、规定等法规文件而制定,是对这些文件详细、具体的解释说明,是法规的条文化、具体化。对法令、条例中作原则规定的条款,在细则中作详细的解释,或作补充性的说明。如国务院于1987年10月26日发布《广告管理条例》以后,紧接着国家工商管理局于1988年1月9日发布了《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》。

 

2.具体性。细则是一种派生性公文,是对法令、条例、规定等的辅助性规定和补充性说明。细则的内容尽可能具体详细,充分体现“细”字,以有利于遵守执行。

 

细则的一般写作

 

1.标题。一般有两种写法:一是写明发文机关、发文事由和文种,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》;二是写明事由和文种,省去发文机关,如《对外国驻华机构及其人员的外汇管理施行细则》。

 

2.正文。正文的格式一般采用分章式或分条式来写,逐章逐条按顺序号来表述。内容有:(1)制定细则依据、目的。一般在第一、第二条。(2)详细解释法令、条例等的具体条文,执行要求,主要是中间部分的条款。(3)细则解释权归属、实施时间,一般在尾部落款。

 

写细则要注意周密性和针对性,不要笼统、抽象。要突出一个“细”字,不细就起不到细则的作用。如何体现“细”?要在对法令、条例的具体条款的解释上,不疏漏,不含糊其辞,不避实就虚。一时解释不清要加以说明,并申明解释权的归属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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